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》
9月1日,记者从市政府获悉,《西安市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》正式印发。《方案》提出总体目标,经过5-10年时间,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、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,确立企业社会参与、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办学模式,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健全完善,学校与专业布局优化合理,发展规模适度,质量全面提升,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,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强市。
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8个市级“名校+”教育联合体(中职)
《方案》提出,要优化职业教育(含技工教育)布局结构。编制《西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(2020-2025年)》,在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曲江新区、浐灞生态区分别建成1所综合实力强、与区域产业对接、专业特色突出的标准化职教中心。
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。通过改建、扩建、新建等方式改善中职学校(含技工院校)办学条件,“关、停、并、转”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学校。加快中职学校(含技工院校)达标提质,到2021年,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;到2022年,教学条件全部达标。到2022年,建设2-3所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院校,创建3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、20所市级示范中职学校(含10所技工院校)。建设8个市级“名校+”教育联合体(中职),并为“名校”增加1名校级领导编制、5名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;从市级财政设立的“名校+”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中统筹安排,对工作突出的“名校”和“+校”的校长、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。发展残疾人中职教育,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学校进行条件改造,进一步建设好2所市级残疾人职业学校。
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开展“双高”创建,到2022年,创建15个市级重点专业。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在学前教育、护理、养老服务、健康服务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“五年一贯制”办学培养模式;支持我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开展“3+2”联合办学,实现符合“3+2”联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全覆盖。
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按照相关政策,根据培训后取得证书情况给予企业或相关培训机构补贴。用好“学分银行”,落实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。健全完善社区教育体系,建设15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,建成2000个社区教育教学点,其中创建500个社区教育示范教学点;新创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、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。
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到2022年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
建立产教融合体制,创建产教一体、中高本衔接、普职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。以“项目+金融+税收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组合方式,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。支持探索股份制、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、二级学院。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,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《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46号)规定的,可按投资的30%比例,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属于集团企业的,其下属成员单位(包括全资子公司、控股子公司)对企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,可按该通知规定抵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,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。
支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,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,制定技术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。进一步建设好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、西安软件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、西安动漫职业教育集团、西安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。新建1-2个职业教育集团。将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,将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任教情况纳入业绩考核。每年由市国资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指导并分别引进2家规模以上企业与我市中职学校(含技工院校)开展合作。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报酬,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到2022年,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(含3个与技工院校对接的企业),建成1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(含6个技工院校基地)。
提升办学水平 班师比1∶4至1∶4.5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
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,在中职学校推行总量控制、学校聘任、经费包干、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。落实公办中职学校可在编制20%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政策,并按此核定人头经费。2020年开始,在市级“名校+”教育联合体(中职)的“名校”中开展“先面试、后笔试”教师招聘试点。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,由中职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,区县和开发区人社、教育部门以及“名校+”教育联合体(中职)内的“名校”自主评审中级职称。完善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制度,推进绩效工资水平增长与考核结果挂钩,职业院校除财政拨款、学费以外的收益,包括通过校企合作、技术服务、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的50%可用于绩效分配,不列入绩效总量,其余50%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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